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4、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
扩展资料: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第三条 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当兵分配工作有一定的条件,依据是: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不是都给分配
统招全日制大学毕业入伍的,退役可以安排工作
高中学历在部队干到上士的,退役可以安排工作
在部队考上军校毕业(提干)为军官的,退役可以安排工作
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分配工作。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现在已经不再分配工作了,但是你可以在部队学习考军事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