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留学生可以申请到哪些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
一、中国政府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系中国教育部根据中国政府与有关国家的政府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签订的教育交流协议或达成的谅解对外提供的全额奖学金或部分奖学金。包括本科生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汉语进修生奖学金、普通进修生奖学金和高级进修生奖学金。申请人可向所在国负责派遣留学生的政府部门、有关机构或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总领事馆)提出申请。
二、中国政府长城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系中国教育部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供的全额奖学金,只招收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申请人可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或向其所在国教科文全委会提出申请。
三、优秀生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系中国教育部为资助已在华完成原定学习计划,并于当年考取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且品学兼优者继续完成其学业而设立,包括全额奖学金和部分奖学金。申请人可通过本人所在学校向留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四、HSK优胜者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系中国教育部为资助在中国境外举办的汉语水平考试(HSK)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外籍考生来华进修汉语而设立的全额奖学金。申请人可通过考试主办单位或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总领事馆)向留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五、中华文化研究项目
此项目系中国教育部为资助各国专门从事中国文化研究的专家、学者来华进行短期研究而设立的资助项目。申请人可通过有学术交流关系的中国有关大学、教授或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总领事馆)向留学基金委提出申请,亦可直接向留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六、外国汉语教师短期研修项目
此项目系中国教育部为资助各国从事汉语教学的专职教师来华进行短期研修而设立的资助项目。申请人可通过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总领事馆)向留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如何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
(一)招生时间和报名办法
奖学金生的招生时间一般为一月初至四月底。各国的具体报名时间和办法由中国大使馆与派遣国有关留学生派遣部门商定。详情请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或中国大使馆咨询。
(二)奖学金的申请
申请人应符合奖学金《申请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严格按要求认真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学历证明、成绩单、学习计划、健康证明及推荐信等有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在《申请办法》规定的时间内由承办招生工作的派遣国驻中国大使馆或中国驻派遣国大使馆直接送抵或寄达留学基金委。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详情请参照所附各项奖学金的《申请办法》。
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无论是否录取都将不予退还。毕业证书、《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等重要资料的正本务必由申请人本人保存。
(三)学习院校和专业的选择
中国现有88所高等学校(详见所附《中国政府奖学金院校名单》)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凡申请奖学金来华学习者,须从该88所大学中选择志愿院校和学习专业。具体情况请查阅《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高等学校及专业介绍》,或登录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查询。
(四)授课语言
中国高等学校授课语言一般为汉语。不会汉语的留学生在进入专业学习前一般要先安排1-2年的汉语补习。部分学校的部分进修生课程和研究生课程可以用英语授课。详情请查阅《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高等学校及专业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