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图,切刀从A点出发,在t秒钟后,要到达9m玻璃的对边B点。当切刀到达对边时,起点A已行走到了C点,与B对应的点则已运动到了D点——CD为切割刀痕。
所以,切刀实际行走距离为AD。根据勾股定理,则有:
切刀运动方向为AD。
有一点要说明:你的命题玻璃行走速度4×根3m/s,也即24941.5m/h,在实际生产中是根本不可能的(实际上不可能超过600m/h,也即0.16m/s)。